GB7000.1标准是中国针对灯具制定的一套国家强制性安全标准,其全称是《灯具 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该标准旨在确保灯具产品的安全性,涵盖了灯具的设计、制造、测试等方面的要求。GB7000.1-2015版本于2015年12月31日发布,并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取代了之前的GB7000.1-2007版本。
GB7000.1标准主要特点
适用范围:适用于使用电光源、电源电压不超过1000V的灯具。
等同采用国际标准:GB7000.1-2015等同采用了IEC 60598-1:2014标准。
更新内容:相对于2007版,2015版做了多处修订,特别是在LED灯具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以适应快速发展的LED技术。
新增内容:增加了对蓝光危害的要求,针对带有整体式LED和LED模块的灯具,应根据IEC 62471进行蓝光危害评估。对于儿童用可移式灯具和小夜灯,在200mm距离处测得的蓝光危害等级不得超过RG1。
其他更改:包括铭牌标记变更、降低某些电路要求、不允许通过内部装饰控制装置接地等。
GB7000.1标准内容概览
分类:灯具按照其安装位置、使用环境等因素进行分类。
要求:包括防触电保护、绝缘电阻和电气强度、接地规定、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等。
试验:规定了一系列试验方法,用来验证灯具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如耐久性试验、热试验、耐热、耐火和耐起动电压的试验等。
下面是GB7000.1标准的具体内容:
0.3 一般要求
0.3.1 灯具的设计和结构应使其在正常使用时能安全地工作,对人或周围环境不产生危险。通常要用所有规定的试验来检验其合格性。
0.3.2 灯具应符合GB7000第2部分的一个标准。如果在(GB 7000第 2部分中没有对应于某一个特殊灯具或一组灯具的标准时,则GB7000 第2部分中最相近的适合标准可以作为对该灯具的要求和试验的指南。
如果GB7000第2部分中有两个或多个标准适用于所设计的灯具,灯具应符合两个或所有适用的标准。
0.3.3 基于试验目的,半灯具应被视作灯具。
0.4 一般试验要求和验证
0.4.1 按照本部分的试验是型式试验,“型式试验”的定义见本部分的第1章。
本部分的要求和允差与以试验为目的递交的型式试验样品的试验有关。型式试验样品合格并不保证制造商的全部产品合格。产品的符合性是制造商的责任,而且除了型式试验以外,还可包括例行试验和质量保证。
0.4.2 除非在本部分或GB7000第2部分的章节内另有规定,灯具应以交货状态、考虑制造商的安装说明书按正常使用安装、在10℃~30℃的环境温度下试验。除非试验必须,光源不包括在内。
除非内部接线是完整的,否则不能认为灯具符合本部分要求。
一般选择一个灯具样品进行试验,或若是一个系列的相似灯具,在系列中每个额定功率选一个灯具,或者经制造商同意从该系列中选择一个有代表性的灯具(见附录 S)进行试验。这种选择应包括灯具和附件,而且从试验的角度来看,该选择应能代表灯具和附件的最不利组合。
根据IEC导则,新的IEC标准分成安全标准或性能标准。光源安全标准中“灯具设计信息”是为灯的安全工作给出的,按本部分检验灯具时,应将其作为规范性附录。
每一灯具样品都应做所有相应的试验。为了缩短试验时间和允许进行某些可能是破坏性的试验,制造商可以提供额外的灯具或灯具部件,这些灯具或灯具部件所用的材料和设计与原灯具相同,则其试验结果亦与原灯具的试验结果相同。合格性试验以“用目视检验”表述时,应包括所有必要的操作。
对导轨安装的灯具,制造商在提供灯具样品的同时,还应提供适合的导轨样品、连接器和连接灯具的接合器。
组合灯具进行安全要求的试验时要在产生最不利结果的部件组装情况下进行。
如果灯具的某些部件设计成其性能与灯具的其他部件无关,如接头和升降装置,那么它们就可单独试验。
打算使用电源线的灯具,试验时软电源线连接至灯具。
灯具打算使用灯罩,但通常又不提供灯罩的,制造商应提供可用于该灯具的典型灯罩。
0.4.3 验证和试验
按本部分要求进行试验的灯具可以提交一个新试验样品及以前的试验报告,按本版标准对以前的试验报告进行更新。
通常不需要进行完整的型式试验,只要针对所有的标有“R”、并列入附录R的修改条款,对产品和以前的试验结果进行评审。
注:标记“R”并列入附录R的条款将包含在未来的修订件或修订版本内。
0.5 灯具部件
0.5.1 除了整体部件以外,部件应符合该部件有关的国家标准或IEC标准(如有的话)。
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或IEC标准要求并单独标记额定值的部件,要检验证实它们适合在使用中可能发生的条件。有关标准没有涉及使用状况的,应要求这些部件符合本部分附加的相关要求。
合格性用目视和相关试验检验。
整体部件作为灯具的一部分,应尽量合理地符合部件的国家标准或IEC标准。
注 1:这并不意味着在认可灯具之前、部件需要单独试验。
注2:不同种类灯具的零部件选择指南见附录 L。
灯具内部接线应符合5.3的要求。
注3:这并不排除使用标准电缆。
0.5.2 对满足其自身标准且按预期使用的那些部件,应仅对本部分中有规定而部件标准(包括该标准中要求的标题)不规定的那些要求进行试验。
在装入灯具后,灯座和启动器座还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IEC标准(如有的话)的尺寸和互换性要求。
对带有一体化无螺纹接地连接、用于直接连接到灯具或壳体部件的接线端子座,应符合附录V的特殊要求。
0.5.3 对没有相应国家标准或IEC标准的部件,作为灯具的一部分应满足本部分的相关要求。灯座和启动器座还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或IEC标准(如有的话)的尺寸和互换性要求。
注:部件的例子是灯座、开关、变压器、镇流器、软缆和软线以及插头等。
0.5.4 只有使用了同一技术规格的防护舞,才能保证符合本部分的要求。
1.2.22
Ⅰ类灯具 class Ⅰ luminaire
灯具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还包括附加的安全措施,即易触及的导电部件连接到设施固定布线中的保护(接地)导体上,使易触及的导电部件在万一基本绝缘失效时不致带电。
注1:对于使用软缆或软线的灯具,这个规定包括保护导体作为软缆或软线的组成部分。
注2; Ⅰ类灯具可以有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部件。
注3: Ⅰ类灯具可以有依靠在安全特低电压(SEI. V)下工作进行防触电保护的部件。
1.2.23
Ⅱ类灯具 class Ⅱ luminaire
灯具的防触电保护不仅依靠基本绝缘,而且具有附加安全措施,例如,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没有保护接地或依赖安装条件的措施。
注 1:这样的灯具可以具有下列形式之 一:
a) 灯具具有耐用和坚固的连续绝缘材料外壳,该外壳包住除诸如铭牌,螺钉和铆钉之类小部件以外的所有金属部件,这些小的部件用至少相当于加强绝缘的绝缘与带电部件隔离。这样的灯具称为绝缘材料包裹的Ⅱ类灯具。
b) 具有坚固的连续金属外壳的焊具,用至少相当于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绝缘与带电部件隔离。这样的灯其称为金属包裹的Ⅱ类灯具。
c) 上述n)和b)类灯具的组合。
注2:绝缘包裹的Ⅱ类灯具的外壳可以成为附加绝缘或加强绝缘的一部分或全部。
注3:如接地是为了帮助启动或为了EMC',并不接到易触及金属部件,该灯具仍然被认为是Ⅱ类灯具。符合相关 IEC光源规范的可触及金属部件和IP常使用时通常不接地并且一般触及不到的其他金属部件不作为可能引起触电的导电部件,但经附录A试验确定为带电都伴的除外。
注4;如果一个全部是双重绝缘和(或)加强绝缘的灯具有保护接地接线端子或保护接地触点,该灯具为Ⅰ类结构。然而,为了维持接地导体的电气连续性(例如,环路安装或通过武布线)。一个]]类固定式灯具内可以有一个内部接线端子或触点,条件是接线端子与易触及的金属部件用][类绝缘隔离。
注5:Ⅱ类灯具内可以有依靠安全特低电压(SELV)下工作来达到防触电保护的部件。
1.2.24
Ⅲ类灯具 class Ⅲ luminaire
防触电保护依靠电源为安全特低电压(SELV),并且其内部不会产生高于SELV电压的灯具。
(以上内容节选自GB7000.1标准)
灯具类产品的检测和认证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的一种检测和认证产品,其中GB7000.1标准是灯具类产品的一个重要检测标准。
CTNT中为检验技术是一家第三方检测机构,我司建设有激光实验室、光电性能实验室以及能效实验室等高水平实验室,长期为国内灯具企业提供光电产品的检测和认证服务,包括各类激光类产品、灯具类产品的检测和认证以及出口能效认证服务等。
如果您有灯具类产品需要检测和认证,欢迎来电咨询相关业务!